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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號碼(原社會保障號碼)

2014-05-27
  公民身份證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在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資訊系統中,是指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個人帳戶的標識。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曾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頒佈的社會保障號碼的規定,為已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帳戶號碼,即社會保障號碼。這個號碼就是該職工身份證號碼。當職工身份證號碼因某種原因發生更改時,社會保障號碼不作變動,以保證其個人帳戶的終身不變。國家技術監督局頒佈的社會保障號碼的國家標準包括的主要內容是:主題內容、適用範圍、編碼物件、號碼結構、號碼的表現形式等。
  1998年,由中國標準化與資訊分類編碼研究所、公安部戶政局等單位聯合起草、修訂的《社會保障號碼》國家標準在京通過專家審定。修訂後的社會保障號碼,將公民出生日期由原來的6位數表示改為用8位元數字表示。其中用4位元數字表示年份。取消了順序碼中百歲老人使用特定編號表示的條文。地址碼改為公民出生地行政區劃代碼。修訂後的社會保障號碼由18位元數位組成,其排列順序從左至右依此為:6位元數位為出生地行政區劃代碼,8位元數位為出生日期碼,3位元數位為順序碼(末位元單數為男、雙數為女),最後1位元數位為校驗碼,以X代替,用於檢驗前17位號碼抄錄或輸入時的錯誤。
  1999年國家技術監督局頒佈了《公民身份號碼》的國家標準。勞動保障部決定,從1999年9月30日開始,在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資訊系統中不再使用“社會保障號碼”和“居民身份證編號”等名稱,統一使用“公民身份號碼”作為該系統中全國統一標識的、唯一的個人編碼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