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爭議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用人單位用於幫助職工及其家屬和舉辦集體福利事業的費用發生的勞動爭議。這類爭議包括集體福利費、職工上下班交通補助費、探親路費、取暖補貼、生活困難補助費等。福利爭議很少單獨發生,往往是伴隨其他類型的勞動爭議出現,如在發生辭退爭議、工資爭議時容易伴之福利爭議。
【相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19930706]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與職工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三)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照本條例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