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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

2014-06-25
  职业技能鉴定是由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作出客观评价的一项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按照法律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技能标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这些机构对劳动者的水平和职业资格进行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主要包括初、中、高级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的资格考评。职业技能鉴定分为专业知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二部分。因此,劳动者只要通过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就获得了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
  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是在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92年8月,劳动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简化了等级结构,将传统的八级技术等级改造为初、中、高三级制。1993年劳动部颁布了《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成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行政管理的主要依据。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与工人技术考核相比,有几个特点:一是依据的层次提高为国家法律,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二是考核目的由单纯的企业内工资调整变为对劳动者技能水平的评价,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服务;三是考核标准由工资标准直接对应的八级标准制发展成独立的三级标准制;四是考核对象由企业内部工人扩展到全社会有关人员;五是考核体系是行业内管理发展到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因此,职业技能鉴定对提高我国劳动者素质有重要的意义。
  凡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均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报。报名需持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