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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争议

2014-01-10
  工资是指劳动者付出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国家有关工资的规定包括:工资分配的法定原则,如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等;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支付制度;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工资扣除的限制,如用人单位从工资中扣除劳动者应支付的罚金或赔偿金时,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该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企业可依法制定内部有关工资分配的规章制度;企业有依法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的自主权等。因执行上述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发生的争议,就称为工资争议。有的企业出现了因企业停发富余人员、待岗人员生活费而发生的争议,由于《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明确规定该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所以,因停发生活费发生的争议也属于工资争议。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0705]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1篇 裁判文书4篇 相关论文4篇 实务指南)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裁判文书5篇 实务指南)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5篇 实务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0416]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