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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諾研究】元宇宙引發的虛擬世界商標註冊法律問題淺析

2022-04-11

 

如今,元宇宙是一個相當流行的話題。也許你會問元宇宙到底是什麼?根據北京大學陳剛教授、董浩宇博士的研究解釋:元宇宙是利用科技手段進行鏈接與創造的,與現實世界映射與交互的虛擬世界,具備新型社會體系的數字生活空間。換句話說,元宇宙是一個由區塊鏈技術為底層技術搭建起來的全真互聯網,在元宇宙中,一切都追求真實性、即時性和不可逆性。所以元宇宙時代的到來將徹底改變我們目前的生活環境,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每當一個新興領域崛起,企業們佔據領地的第一步就是建立知識產權屏障,因為知識產權的申請要遵守申請在先原則,對於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只對最先提出申請的人授予商標權。那麼,本文將從商標權為例,淺談在元宇宙時代商標權的申請、使用以及涉及其他相關法律問題,希望能為我國進軍元宇宙的企業提供一些啟發和幫助。

 

一、元宇宙下虛擬世界裏商標註冊的態勢和必要性

首先,我們先來看看國外大企業在元宇宙下為其產品和服務進行商標註冊的情況,據 CNBC、華爾街日報等外媒報導,美國品牌耐克Nike 已於202110 月向美國專利及商標局(United State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申請多個商標註冊,並會用於虛擬世界。這些商標,全都是大家熟悉的經典名字,包括:“Just Do It”“Air Jordan”“Jumpman”標誌、“Nike”及其他以此名字作設計的標誌等。

除耐克外,全球品牌麥當勞McDonald也為麥當勞品牌和麥咖啡申請了10個美國和3個歐盟商標,用於以下類別商品和服務:

“9-虛擬的食品和飲料產品。可下載的多媒體檔,包含藝術品,文本,音頻和視頻檔和不可替代的代幣。

“35-提供虛擬商品的線上零售服務。

“41-娛樂服務,即提供線上的實際和虛擬的音樂會及其他虛擬活動。

“43-經營一家以實際商品和虛擬商品為特色的虛擬餐廳,經營一家以送貨上門為特色的線上虛擬餐廳。

同時,零售巨頭沃爾瑪Walmart、運動鞋品牌 Skechers 、草坪護理品牌 ScottsMiracle-GroOrtho、護膚品品牌歐萊雅L'ORÉA、甚至女性內衣和服裝公司維多利亞的秘密Victoria's Secret都先後申請了出售虛擬產品或服務的商標註冊申請。

這意味著我們不僅在現實生活中爭相購買大牌,今後在虛擬世界裏,同樣也會購買大牌。當你看到元宇宙裏的同伴身穿Nike的衣服,腳踩Skechers的鞋,塗著L'ORÉA旗下最新推出的美妝,品嘗著McDonald的咖啡,再看看自己自定義的原始服裝和外形,難免有些格格不入,於是用代幣給自己購買了一身新裝備 

 

現在這聽起來可能很傻,但並非信口開河。在某種程度上,如果元宇宙成為一個商業和娛樂的地方,那麼那些早一步佔據先機的企業將能迅速確立自己的市場地位並獲得最大的優勢。

202218日,上海經信委召開會議謀劃2022年產業和資訊化工作,強調加快佈局數字經濟新賽道,佈局元宇宙新賽道,開發應用場景,培育重點企業。同時,浙江也加快了元宇宙的推進步伐。在不久前召開的杭州市委十二屆十四次全會上,杭州市市委書記劉捷在工作報告中指出,要超前佈局量子通信、元宇宙等未來產業,高水準打造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北京、海南、江蘇、武漢、合肥等地也都紛紛出臺相應政策鼓勵發展元宇宙。有了國家官方的扶持,可想在不久的將來,我們就會身處元宇宙時代。未雨綢繆,我國的企業要想在國際市場競爭中搶佔先機,除了底層技術創新外,更需要一開始就與法律同行,善於運用法律來為自己保駕護航。

 

二、企業要為虛擬產品和服務儘早註冊商標,依法獲得法律保護

註冊能夠銷售虛擬產品和服務的商標是關鍵的一步,只有在註冊了能銷售虛擬產品和服務的商標之後,企業才能在元宇宙的市場競爭中依法對侵權行為亮劍,建立起保護自身產品與市場的護城河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條款的第(五)項規定在元宇宙中難以適用,因為在元宇宙中只有虛擬產品,沒有實物產品,其價值僅僅是其聲譽所帶來的社會地位的分化作用,其使用依附於背後的編程技術而非某物體,所以其所謂的更換商品又投入市場導致切斷商標和它所標示的商品之間一種不可分割的內在聯繫的情形是難以發生的。因此在元宇宙時代,反向假冒侵權事件將被避免。而其他侵犯商標的行為必然會增加。原因在於:在現實社會,假冒仿造商標需要一定的成本,銷售的過程也需要一定的時間;但在元宇宙世界,假冒偽造商標可以說不需要成本,只需要略微的技術,並可以迅速大量地複製和傳播。

企業為銷售的虛擬產品和服務進行商標註冊後,便要考慮在元宇宙世界裏對於侵權行為的取證問題。元宇宙並非互聯網,在互聯網裏侵權後也許可以刪帖了事,但在元宇宙中任何數據和資訊是不可以被刪除的。有專家預測,將來簡單的合同履行根本無需經過律師和法官,只需在區塊鏈的公網上上傳合同內容,合同約定的給付內容將會被自動履行。如果連合同都可以自動履行,那註冊在案的商標在發現侵權人和固定證據方面豈不是易如反掌。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並不是所有類別的商標都能在虛擬世界得到保護。在元宇宙的建設中,為了達到模擬現實的效果,開發者必然會採用一些現實社會中的實景實物設計,如店鋪、街道、建築物、地標性景點等,往往會涉及到商標侵權的問題。但若過度保護此類商標,將嚴重阻礙元宇宙的發展,所以從目前的國外案例來看,法院也是認為此類數位化作品對他人的複製不構成侵權。當然這也是具有一定爭議性的,眾說紛紜。筆者認為:商標權應當保護真正有價值的商標,且遵循比例原則,而不是為了保護而保護。

目前科學家將元宇宙定義為與真實人類社會的平行數字時空,也許創造者的初心是想建立一個現實從不曾有的完美虛擬世界,但現實會告訴他們在真實人類社會存在的問題無法在虛擬世界全部解決。所以,知識產權大戰在元宇宙時代只會愈演愈烈,企業家們對此還是要提前做好準備,樹立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參考資料:

1.白澤研究院:從虛擬餐廳到虛擬時裝秀 行業巨頭掀起元宇宙商標註冊潮

https://www.jinse.com/news/blockchain/1180322.html

2.蔡姝越,諸未靜:新概念元宇宙背後的知產風險:遊戲數位化作品訴訟案件高發,如何界定侵權存爭議

https://m.21jingji.com/article/20210616/herald/43824a6f65d5d87df1d4cd54d25af3f9.html

3.INTELLECTUAL PROPERTY PLANETMcDonald’s filed trademark applications for virtual food and drinks

https://intellectualpropertyplanet.wordpress.com/2022/03/09/mcdonalds-filed-trademark-applications-for-virtual-food-and-drinks/

 

聲明:

本文系作者個人研究心得,不代表本所的觀點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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