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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当选为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监事

2018-04-12

201843下午,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举行了2018年度会员大会暨第二届换届选举大会。在本次会议上,本所全票当选为协会的监事。

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倡导与广州市民政局的推动下,由广州市中院在册的管理人组成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组织。协会英文名称“Guangzhou Association of Bankruptcy Administrators”,成立于2014913,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人民法院有关破产清算的操作规程,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为宗旨。支持会员承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辖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无预交清算费用或缺少清算费用的清算、重整及破产案件,推动该类案件的处理进程,以期协助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有效构建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条件的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的长效机制。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权益;协助会员做好广州中院等受理的清算类案件的管理人工作;为会员承办上述案件提供费用支持;搭建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开展业务培训等。协会的成立符合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于推动广州市企业破产和清算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